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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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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16
会计学院2018级国际班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经申请人自行申请,根据《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实验班管理办法》、《会计学院会计学国际会计中澳班管理办法》和《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CPAC方向实验班管理办法》等规定评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通过,现将2018级国际班奖学金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获奖名单见附件。按照国际项目执行规定,必须本人出席学院颁奖仪式领取奖状,如本人无法现场领取,届时不发放奖金。公示期为5月16日至5月18日,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至会计学院文泉楼南307廖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eaf_xn@126.com)会计学院2022年5月16日附件:18级国际班奖学金公示文件.xls
2022
03.31
会计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第一批)
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本科生:会计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学院集中答辩即将开始,根据学校和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学办辅导员的统计名单,本次答辩分为线上答辩组和线下答辩组,详细答辩安排见附件。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现将答辩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时间 线上答辩:2022年4月7日-8日 线下答辩:2022年4月6日-7日 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请查看附件。二、毕业论文答辩的材料准备(一)答辩前的材料准备1、提交的材料清单:答辩前,线下答辩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1)毕业论文(定稿):3份。2、提交方式和时间(1)参加线下集中答辩的学生,论文需隐去指导老师姓名,材料于4月2日(周六)下午15:00前直接交给会计学院文泉楼南307尹老师。(2)参加线上集中答辩的学生,以系统中已参加重复率检测的论文定稿为准,学院将统一下载,无需额外提交。(二)集中答辩中的事宜1、学生答辩结束后,学生自行登录论文系统,录入答辩问题和答案,再次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定稿。2、答辩小组组长或答辩小组录入老师完成成绩和答辩意见录入。3、系统内完成答辩信息原则上不超过答辩后一周时间。(三)答辩后的材料准备论文答辩完成
2022
03.22
会计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方案
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本科生:会计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现将答辩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论文答辩组织机构(一)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我院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了会计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及会计学院答辩工作督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监督协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二)学院集中答辩组学院统一安排该类答辩,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批集中答辩学生为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简称推免生)、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以及被随机抽检的学生。(三)教研室集中答辩组教研室统一安排答辩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答辩对象是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成绩评定为良好、及格、不及格的学生。教研室集中答辩分组安排将在论文系统中进行查询。二、答辩前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依据本科论文系统数据进行,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需要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论文查重检测及指导老师审核通过、论文评分。答辩前的论文系统操作需要在3月24日(星期四)之前完成,学院将在3月25日进行第一批答辩资格审
2022
02.27
会计学院2021级普通本科生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转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21】34号)文件精神、《会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和教务部《关于做好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经审核,我院以下学生符合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日12:00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交到文泉楼南307(会计学院教学办)。
2021
12.31
会计学院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缓考情况公示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29号)第二十七条,学生仅在因身体原因、心理疾病、考试冲突等原因确不能参加考核时方可申请缓考。本次期末考试缓考申请需分线上、线下两步进行,线上通过新版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申请,线下携带纸质证明材料向学院申请。 根据学校教务部相关安排,从本学期开始,所有缓考名单均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对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予以公示(详见下方表格),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1月17日下午16:00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南湖校区文泉楼南3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会计学院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缓考情况表(仅公示学院审核通过名单,本表格持续更新中……)学号姓名专业班级缓考科目缓考原因202121080192郝博瑞首会计2105B1500010公共体育(1)病毒性心肌炎
2021
06.16
会计学院2021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公示
依据学校“关于组织评选2021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通知”,经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拟确定46篇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现将2021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反映。公示名单:附件2:2021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册(会计学院公示).pdf公示电话:027-88386602反馈邮箱:leaf_xn@126.com办公地点:文泉南楼307办公室公示时间:2021年6月16日-18日
2021
05.06
会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本科生:会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答辩资格审查依据本科论文系统数据进行,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已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论文查重检测及指导老师审核均通过,指导老师论文评分已完成的学生可参加本次答辩。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现将答辩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论文答辩组织机构(一)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我院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了会计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及会计学院答辩工作督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监督协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二)学院集中答辩组学院统一安排该类答辩,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批集中答辩学生为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简称推免生)、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三)教研室集中答辩组教研室统一安排答辩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答辩对象是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成绩评定为良好、及格、不及格的学生。教研室集中答辩分组安排将在论文系统中进行查询。(四)推迟答辩 第二批答辩的学生,学院另行安排,具体等学院网站公告。二、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的安排(一)
2021
03.19
会计学院2020级调整修读专业学生选拔结果公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会计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申请转入我院并进入笔试的学生进行了测试(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日-3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2日9:00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文泉楼南307(会计学院教学办)。会计学院2020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核表(转入结果).pdf会计学院2021年3月19日
2021
03.12
会计学院2020级申请调整修读专业学生(转入)资格审查名单公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会计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的要求,我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核,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2—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5日16:00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文泉楼南307(会计学院教学办)。请附件中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的学生带上自己的有效证件,按以下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1年3月17日(周三)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首义校区文润楼108教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会计学院2020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核表(调入公示).pdf
2021
03.08
会计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我院以下学生符合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0日16:00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交到文泉楼南307(会计学院教学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2021
03.01
会计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条件。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的。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允许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提前批录取、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4.实验班、卓越班、双学位班等校内二次招生录取的。5.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参加调整修读专业(类)的。三、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和院内申请转专业(非转出院外)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已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成绩;(二)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以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单为准;四、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
2020
12.25
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试行)
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12月第1次制定,2020年9月第5次修订)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第4次修订)以及相关规定,学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分的具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我院结合专业特点,经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修订本院《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原则《实施细则》制定目的,是在鼓励我院本科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的基础上,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引导本科生积极参与专业实践与学科竞赛,进一步提高本科生学术水平,激发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培育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大力促进拔尖创新国际化人才的培养目的。1.推免对象。面向全日制四年级本科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本科生除外。2.推免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学校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3.成果认定。推免生申请的成
2020
07.02
会计学院2016级国际班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经申请人自行申请,根据《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实验班管理办法》、《会计学院会计学国际会计中澳班管理办法》和《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CPAC方向实验班管理办法》等规定评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通过,现将2016级国际班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公示,获奖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月2日至7月4日,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提交给会计学院文泉楼南307尹老师(邮箱:leaf_xn@126.com) 会计学院 2020年7月2日附:2016级国际班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xls
2020
06.10
关于2020届毕业论文答辩复议申请的决定
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20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13〕9号)等文件的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我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认定,对于2020届毕业论文答辩复议申请的相关决定如下:1.李沛尧(学号:1608020220)修改毕业论文定稿后,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查。2.张万运(学号:1608030126)修改毕业论文定稿后,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查。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环节的学生需根据要求修改毕业论文,并在2020年6月13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提交至教学秘书邮箱(leaf_xn@126.com),答辩资格审查结果及相关答辩安排将以邮件回复形式告知学生。会计学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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