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版网站
  • 首页
  • 学生发展
    • 招生公告
    • 学生活动
    • 学生风采
    • 学生就业
  • 学士学位
    • 公告通知
    • 教育动态
    • 专业介绍
    • 辅修双学位
  • 专业学位
    • 公告通知
    • 专业学位硕士
    • 专业学位博士
  • 学术学位
    • 公告通知
    • 学术学位硕士
    • 学术学位博士
  • 师资与科研
    • 在岗职工
    • 科研动态
    • 学术讲座
    • 科研机构
    • 《会计论坛》
  • 校友与合作
    • 校友新闻
    • 社会捐赠
  • 产教融合
    • 项目介绍
    • 公告通知
    • 融合动态
  • 党建文化
    • 标杆院系
    • 支部风采
  • 关于学院
    • 院长寄语
    • 学院简介
    • 文化标识
    • 组织机构
    • 联系我们

人才培养

首页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公告通知
  • 本科生教育
    • 公告通知
    • 教育动态
    • 专业介绍
    • 辅修双学位
    • 下载中心
  • 研究生教育
  • 实验室
  • 2025 05.15
    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归档工作通知
    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及学生:会计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为了进一步适应论文管理工作要求,毕业论文需进行纸质版归档入库,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归档时间安排2025年5月23日前所有论文纸质版归档材料提交至文瀚楼东505,辅修提交至文瀚楼东504张老师。二、归档材料系统内所有信息完成后,学生将论文归档材料提交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首先审查论文归档材料,符合归档要求并签字即可统一提交。归档材料包括:(1)《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1份(需要自行调整格式,避免表格过多空白、错行等格式不美观、不规范的现象,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如有线下修改的情况,建议系统内和线下修改的各准备1份)(
  • 2025 05.06
    会计学院2025届第二批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结果及答辩安排
    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学生:会计学院今日进行了本科毕业论文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依据本科论文系统数据进行,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已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论文查重检测通过、指导老师审核通过、指导老师论文评分已完成的学生可参加本次答辩。具体审查情况如下:一、答辩资格审查情况1、本次参与审查的学生一共97人,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96人(主修共89人资格审查合格,辅修共7人资格审查合格),可进入第二批论文答辩环节。2、未审核通过1人(为主修),延期参加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所有毕业论文流程均需重新进行,与课程重修要求一致)。3、具体答辩资格审查结果和答辩安排见附件1。二、答辩时间和地点1
  • 2025 04.15
    会计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学院集中答辩安排(第一批)
    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本科生:会计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学院集中答辩即将开始,本次答辩均为线下答辩,详细答辩安排见附件。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现将答辩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时间 2024年4月22-25日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请查看附件1,请提前15分钟到场拷贝PPT。二、毕业论文答辩的材料准备(一)答辩前的材料准备1.答辩前,答辩学生需准备如下材料:论文封面及内页隐去指导老师姓名的毕业论文(答辩稿)3份,右上角标明答辩小组+序号,例如 第1组+1号。2.提交方式和时间学院集中答辩的学生请于4月17日(周四)10:00前交至文瀚楼东504会计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二)集中答辩中的
  • 2025 04.14
    会计学院2025届第一批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学生:会计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参加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含辅修)共有465人,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共460人。答辩资格审查依据本科论文系统数据进行,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已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论文查重检测及指导老师审核均通过,指导老师论文评分已完成的学生可参加本次答辩。具体审查情况如下:一、答辩资格审查情况学院于2025年4月14日组织了2025届第一批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1、460人资格审查合格,可进入第一批论文答辩环节。第一批答辩相关事宜见答辩通知。 2、未审核通过5人,根据具体情况完成系统程序后重新参加第二批
  • 2025 04.09
    会计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方案
    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本科生:会计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即将开始,本次均采取线下方式开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现将答辩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论文答辩组织机构(一)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我院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了会计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及会计学院答辩工作督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监督协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二)学院集中答辩组学院统一安排两批集中答辩。第一批集中答辩学生为: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简称“推免生”)、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以及被随机抽检的学生。(三)教研室集中答辩组教研室统
  • 2025 03.25
    会计学院2024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选拔结果公示(第三次)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会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和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与要求,针对学生在第二次公示期间提出的放弃转专业拟录取资格申请的情况,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小组审议并确定了替补推荐名单,现将“推荐名单”予以第三次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3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26日11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文瀚楼东504(会计学院教学办)。会计学院2024年3月25日
  • 2025 03.24
    会计学院2024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选拔结果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会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和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与要求,针对学生在第一次公示期间提出的放弃转专业拟录取资格申请的情况,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小组审议并确定了替补推荐名单,现将“推荐名单”予以第二次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3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26日11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文瀚楼东504(会计学院教学办)。会计学院2024年3月24日
  • 2025 03.21
    会计学院2024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选拔结果公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文件精神、《会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和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了测试考核(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3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4日11:00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文瀚楼东504(会计学院教学办)。如需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请。如有学生放弃,按照替补顺序依次递补。会计学院2024年3月21日
  • 2025 03.21
    会计学院2025国际联合培养项目春季补录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考核方案》,经学生本人申请,会计学院审核,拟录取以下同学进入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至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并将书面申请交至会计学院教学办公室(文瀚楼东504),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7-88386602。 附件: 会计学院2025国际联合培养项目春季补录拟录取名单.pdf
  • 2025 03.12
    会计学院2024级申请调整修读专业学生(转入)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公示及面试的通知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文件精神、《会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和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会计学院对2024级申请调整专业的转入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3月12日—3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4日16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文瀚东504(会计学院教学办)。学院咨询联系电话:027-88386277 联系人:江老师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7-88386515 联系人:赵老师请审核结果为“有资格”
  • 2025 03.04
    会计学院2024级本科生申请调整修读专业(转出) 资格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文件精神、《会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和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会计学院对2024级申请调整专业的转出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3月4日--至3月6日下午14:0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3月6日14点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南湖校区文瀚楼东5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会计学院2025年3月4日
  • 2025 03.04
    关于开展会计学院2022级学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学院定于2025年3月10日(周一)启用本科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论文系统”)开展2022级学年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双向选导根据学校本科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学年论文及毕业论文属于实践教学课程,按照学校选课制度进行双向选导工作,根据2022级学生人数和指导老师人数平均分配指导上限,具体请查看论文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导的学生,需参加下届重修。二、系统登录方法 1、系统地址:http://202.114.239.69/kjxy;也可登录“会计学院”主页,点击上方“人才培养”栏目下设“本科生教育”——“院务平台”——“论文管理系统”栏目,登录系统浏览器版本请见《系统使
  • 2025 02.22
    会计学院2024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通知
    2024级各班级: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文件精神、《会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和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现将会计学院2024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教学副院长、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组成的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院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调整修读专业(类)组织管理工作。 二、调整专业名额为完善尊重学生志趣的转专业制度改革,对学生申请调出名额不做限制,调入名额为2024级
  • 2025 01.13
    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考核方案
    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考核方案为确保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各环节做到规范有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国教字〔202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会计学院以下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的报名新生: 1.与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协会联合培养项目(会计学CPA Canada方向)。 2.与法国SKEMA商学院“3+2”本硕连读、新加坡管理大学“3+1.5”本硕连读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本科“财务管理专业-CIMA方向”)。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招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157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1/12 跳转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瀚楼

邮编:430073

电话:88386515

邮箱:kjxy@zuel.edu.cn

  • “中南大会计学院”
    微信二维码

服务指南

教师维护

毕业论文

实习系统

学年论文

办公电话

学校校历

信息系统

校园导游

学生大厅

下载中心

友情链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政府会计PLUS_微信公众号

会漾青年_微信公众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