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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01.04
    会计学院2018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8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8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且成绩绩点低于3.0的;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或专业类)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4.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或专业类)的;三、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和院内申请转专业(非转出院外)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已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二)在原专业(或专业类)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以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单为准;(三)申请转入我院会计学专业类、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AC
  • 2018 11.26
    会计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学院专业(类)招生与培养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流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类)招生与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为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成员为各系、中心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专业分流工作的各个环节。第三条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公布专业分流方案、工作程序和分流结果等信息。第二章对象和依据第四条分流对象。高考录取为会计类的学生,以及大一下学期调整修读专业后转入的学生;财务管理专业、国际项目方向班参与分流。分流专业选择的范围仅限于会计类中标注的相关专业,不得跨本专业类选其他专业。第五条专业发展。学院根据本科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和专业发展情况,结合往届招生、就业和深造情况,动态制定每年的专业分流计划。若有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生源,其专业分流计划数单列,各专业单列数原则上不超过其总数的5%。第六条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
  • 2018 06.27
    关于2018届毕业论文答辩复议申请的决定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13〕9号)文件第七条“学士学位论文依学生类别分别由教务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一次检测,即答辩前检测。其中,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15%者,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论文答辩”的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我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认定,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对于2018届毕业论文答辩复议申请的相关决定如下:1.王鑫(学号:1408010416)修改毕业论文定稿后,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查。2.周星(学号:1408010128)推迟半年申请论文答辩。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环节的学生需在2018年7月2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提交至教学秘书邮箱(leaf_xn@126.com),答辩资格审查结果及相关答辩安排将以邮件回复形式告知学生。会计学院2018年6月27日
  • 2017 11.24
    会计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2.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3.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三、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和院内申请转专业(非转出院外)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已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以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单为准;(二)申请转入我院会计学专业、会计学(CPA)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ACCA)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应达到数学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高
  • 2017 09.26
    会计学院2017年ACCA实验班、拔尖创新班补录名单公示
    各位同学: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工作小组在录取工作中,综合考察申请人的高考成绩、特长或获奖、申请人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生源地、原录取专业分布、会计学院专业结构等因素,根据ACCA实验班及拔尖创新班招录计划,决定根据排名依次录取2人进入会计学(ACCA实验班)、补录6人进入会计学(拔尖创新班),补录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ACCA班(补录2人):李可嘉吴皓晨拔尖创新班(补录6人):付雯丽刘依霏孙丹李安宁胡瑶徐德文请拟录取到该班的同学,加入到班级QQ群以便收取班级相关通知。ACCA班:620346990拔尖班:673069856(申请时请填写姓名与学号,方可审核通过)。2017级会计学院ACCA、拔尖创新班录取学生大一期间不调整宿舍,其他事宜听从学院年级安排。特此通知会计学院2017年9月24日
  • 2017 09.23
    2017年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工作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考生须知》、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特制定我院《2017年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工作细则》。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二、组织领导及监督为保证我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我院本年度的国际培养学位项目招生工作,配合学校以及国际教育学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88386515。(一)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张敦力副组长:王华成员:王雄元、詹雷秘书:尹思琦(二)会计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名单:组长:肖翠祥副组长:王延成员:郭飞、王昌锐秘书:陈辉三、录取工作基本政策(一)考试内容我院国际联合教学项目考试内容按学校公布的考试内容进行。(二)录取原则考虑会计学院国际联合教学项目的特点,以培养拔尖创新型国际化会计管理人才为目的,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成绩
  • 2017 05.02
    会计学院2013级国际班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经申请人自行申请,根据《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实验班管理办法》、《会计学院会计学国际会计中澳
  • 2017 04.14
    会计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毕业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根据学院安排,现将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017 04.07
    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2017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务部相关安排,学院近期将开展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现就2
  • 2016 11.07
    “会计明日之星”人文素质培养讲座的通知
    2015级ACCA、中澳、CPAC班的同学:     学院将
  • 2016 10.12
    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2017届本科毕业生: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适应论文管理工作
  • 2016 08.28
    关于变更2016级ACCA方向班招生时间的通知
    各位2016级新生及家长:根据今年新生国际班招生的统一安排,会计学院ACCA方向班的报名截止日期变更
  • 2016 08.13
    ACCA项目宣传册
  • 2016 08.13
    CPA Canada项目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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