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会计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4浏览次数:12文章来源:


全院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安排,经院团委、院学生会研究,院党委、校学生会批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657日在南湖校区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薪火赓续守初心·笃行实干担使命

二、大会任务

全面总结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我院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听取代表提案和相关建议,选举产生我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出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各类代表。

三、大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571400-1630

地点:文澴楼同声传译室

四、大会主要议程

(一)奏唱国歌;

(二)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和常任代表名单》;

(五)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二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

(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二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竞选演讲;

(七)选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二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八)选举产生会计学院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和常任代表。

五、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会计学院学生会会员人数为1921人,出席此次大会代表人数为81人,占比为4.22%。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列席代表2人,为会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和专职团干,特邀代表2人,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其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根据会计学院学生会会员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各选举单位推选学代会代表人数原则上为每班1—4人,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群众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与汉族比例协调等问题。经个人自荐、班级推荐等方式产生参会学生代表,会计学院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按照所分配的学生代表名额和构成要求,以民主方式通过有关程序选举出参加学代会的正式代表。

六、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二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将由三名成员组成。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荐、部门推荐等方式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会计学院学生会对主席团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按照主席团成员名额和构成要求,以民主方式通过差额选举,选出正式的三位主席团成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均杰、曹函绮、曹诗涵;

联系方式:企业微信联系


附件一:会计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二:会计学院代表提案表.docx

附件三:会计学院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四:会计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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