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32 号)、《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学院2023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信息及硕士留学生科研成果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至会计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文泉楼南403)。
会计学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