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院学年评优评定小组审议,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评优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9日——11月21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研工办(学硕、博士——研工办403,027-88386514;专硕——会硕中心办402,027-88387513)反映。
上一篇:下一篇:
发布时间:2021-11-19浏览次数:829文章来源:会计学院
经本人申请、学院学年评优评定小组审议,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评优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9日——11月21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研工办(学硕、博士——研工办403,027-88386514;专硕——会硕中心办402,027-8838751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