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员党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认真总结和回顾过去一年学院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反映和宣传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事迹,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学院党委决定在2020 年“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总结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砥砺奋进,为“双一流”建设、标杆院系建设和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二、评选类型及指标
(一)先进党支部:6个
1.先进教职工党支部:2个。各教职工党支部均可申报。
2.先进学生党支部:4个。学办、研办组织各学生党支部申报。
(二)优秀共产党员(包括优秀教职工党员和优秀学生党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原则上按各支部党员人数的15%进行推荐(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取近似数),应推荐人数不足1人的推荐1人。
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在学院、且在学院基层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2 年以上的正式党员。涉及优秀学生党员推荐的,可以放宽到“正式组织关系在学校、且在学校基层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1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9 人
评选范围为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现职党务工作者,每个教职工支部均可推荐1名(应为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学办、研办、党政办可各推荐1名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
(四)优秀“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2 人
评选范围为担任党支部书记2 年以上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各教师党支部书记可自主申报。
(五)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 人
评选范围为积极参加脱贫攻坚任务1 年以上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开展理论研究、政策宣讲、实践探索等1 年以上并取得代表性成果的集体、个人。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数各不超过1 个。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凝心聚力,促进发展。基本条件包括:(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注重发挥政治功能,能够做到“七个有力”,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在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2)规章制度健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3)组织基础扎实。支委团结协作,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力。(4)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理论学习有创新有成果,党建活动有亮点有特色,先进典型有培育有影响。(5)条件保障有力。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有力、作用发挥明显,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有力,党建工作经费充足,党费使用管理规范等。
(二)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条件包括:(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参加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和党组织活动。(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和学习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组织和师生员工的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立足党务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履责,党务工作能力好、奉献服务意识强。基本条件包括:(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责任心强,业绩突出。(3)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注重联系服务师生,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组织和师生员工的广泛认可。
(四)优秀“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符合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学术科研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认真履职履责,引领作用发挥好,支部建设水平高。基本条件包括:(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支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3)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党务工作能力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4)学术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本单位领先,能够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立德树人等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五)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参加脱贫攻坚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开展理论研究、政策宣讲、实践探索等并取得代表性成果。基本条件包括:(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扶贫脱贫工作。(2)积极参加中组部、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党委确定的援疆援滇援边、驻村工作队及其他对口支援项目工作,认真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务。(3)注重发挥学科特点和人才优势,立足智库平台、科研项目、战略合作等,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产学研”合作等,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服务“三农”建设发展。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采取从下至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双带头人”由各支部和“双带头人”老师自主申报,优秀共产党员、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由党支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要求由教工党支部及学办、研办、党政办等部门推荐。各党支部、学办、研办、党政办于2020年6 月22日(周一)22:00前完成自主评选和材料上报准备工作。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等提名不重复。
(二)各党支部、学办、研办、党政办对推荐对象要认真审查,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注重评选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上的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上报。各党支部、学办、研办、党政办上报的名单中,如有不符合条件经审定被取消资格的,不再另行推荐。
(三)6月24日(周三)前,学院组织完成集中评选,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
(四)表彰名单在全院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由院党委作出授予“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决定。“七一”前,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展示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学办、研办、党政办要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从严掌握,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服务意识强、作用发挥好、党建成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事迹先进典型、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事迹材料要真实、生动、具体,以事实、数据、党员群众评价及获奖等情况为主要内容。
(二)各党支部、学办、研办、党政办应于2020年6 月22日(周一)22:00前将《登记表》、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 字)及支撑材料电子版(统一以“XX党支部七一表彰材料”命名)通过OA办公邮件发送至畅雅莉。
(三)各党支部、学办、研办、党政办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布置,周密安排。要结合评选工作,开展学习教育和宣传展示活动。应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推动学校和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发展再作新贡献。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2.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4.优秀“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登记表
5.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登记表
6.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登记表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