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8浏览次数:377

    (通讯员 王虎林 徐会超) 1130日、121日晚,会计学院党委在文泉南401会议室举办专题培训班,对我院今年的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会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55人、预备党员196人参加了培训;参加培训的还有机关党委党员发展对象2人,后勤集团党总支党员发展对象5人、预备党员6人。
    此次培训的第一讲由院党委书记肖翠祥同志主讲,肖书记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主题,向培训对象进行了详细解读,他重点强调和解析了“中国梦”、“两个一百年”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核心词汇。第二讲由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延同志就大学生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为主题,对培训对象进行了分析。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员李明同志就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主题,对培训对象进行了讲解。
    据悉,此次培训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以及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要求开展的。

相关规定延伸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一名要求入党人员从其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应当经过3次系统的教育培训,即: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和预备党员集中培训,这是组织发展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必经程序。未经过培训的不得发展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和转为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