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17浏览次数:1022

为了在学习党章的基础之上,更好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使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规范化,从而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

每个党员每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其中集体学习每两个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二小时。

二、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阅读重要的理论研究文章、国际国内时事政策报道;准确了解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它指定的学习材料。

(二)各党支部通过党课、主题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真正做到理论学习与指导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三、政治理论的学习形式

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坚持学习形式的多样化,采取个人自学、宣讲文件、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党课教育和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教育活动。

四、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要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学院党总支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期初向全体党员布置,学期末进行检查和总结。

五、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学习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党员,要着重结合本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进行学习;主要党员干部,要结合分管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对学习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完善计划,严格要求。

(三)严格考勤管理

集中学习实行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才能缺席,但此后必须安排等量时间补课,必要时缺席者应向党支部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凡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者,除事后进行补课外,由党支部提出批评,个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