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1浏览次数:299

一、关于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1、学生个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附自传交给所在党支部负责人。

2、对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共青团员,团组织每学期组织一次“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由院分团委统一组织,由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参加。

3、根据团组织的“推优”对象,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培养考察对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同时确定培养联系人,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要求培养对象定期(一般为一季度一次)向培养联系人口头或书面进行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也要定期找培养对象谈话,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过至少一年的培养、教育,并经学生党总支研究和院党委审查,确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在中学阶段提出入党申请且有培养考察记录人员,其培养考察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对其中表现突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者,可在一年级发展入党。

4、院党委有计划、分期分批将入党积极分子选派到学校党校进行培训。

5、上报学生党员发展计划。每年年末将下一年的发展计划和发展名单由支部上报到院党委,经审查后由院党委上报到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年中可对计划进行一次调整补充。

6、党支部在对发展对象进行广泛调查、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并通过其入党的初步意见。

7、在发展学生党员之前,实行公示程序,即将经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情况公示,并填写公示情况表,让党内外群众对照党员条件,对公示对象进行评议和监督。此外,还要征求公示对象所在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口头或书面意见。

8、党支部收集、整理党员发展对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2~3份、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入学申报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及转正公示情况表、学习成绩表、党支部关于发展党员的报告及院党委审查意见、与发展党员有关的其他重要材料。发展党员材料一律按规定用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或毛笔书写。使用打印的材料须用B5纸张,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使用以组织名义打印的材料须由该组织负责人亲笔签名。

9、将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提交院党委委员会(党委组织员列席会议)集体审查,通过党支部会议的初步意见。

10、将以上材料送交校党委组织部预审(有预审权的单位由党委组织员代表党委组织部预审)。对预审合格的,由党委组织部发给《入党志愿书》,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

11、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12、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主要为校党委组织员、院党委委员)就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各方面进行谈话。

13、根据校党委授权,院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党委组织员列席会议)集体审批,公布结果。

14、将审批后的学生预备党员的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备案认可,发给《党费证》

15、校党委或院党委组织预备党员对党旗宣誓。

 

、关于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党支部、学生党总支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新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政治品质、入党动机、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考察,并做好考察记录。对预备党员实行“三个月一汇报、半年一考察”的制度。即预备党员除经常向介绍人和党支部汇报思想外,每个季度须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思想汇报一次;党支部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并写出书面鉴定报告院党委。经过考察,确实不够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按有关规定或延长其预备期(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院党委按公示程序,将预备党员的有关情况向党内外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党内外对预备党员的监督。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本人应主动向党支部写出转正申请报告和预备期思想小结,认真总结预备期间党性锻炼的情况和改正缺点的情况,并表明自己对转正的态度及今后的打算等。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根据预备党员的情况,分别作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上报院党委。

5、院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对党支部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进行审批(一个月内完成),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结果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6、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后,院党委在学生毕业前将其《入党志愿书》及其它材料,及时存入学生档案。

 

       三、有关事项的具体要求

(一)入党申请书的基本要求

1、用碳素或兰黑墨水的钢笔、正式的公文纸誊写。

2、个人自愿,任何个人或团组织不得催交。

3、写申请书时,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实事求是,要说真话,说心里话,绝对不能说假话,说漂亮话。

4、入党申请书的内容:

(1)对党的认识:申请人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写明自己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明确党的性质和任务,对党员权利、义务的认识;

(2)入党动机:申请人要写明自己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端正入党态度;

(3)努力方向:申请人要写明自己怎样努力,不仅要从组织上入党,而且更重要的是从思想上完全入党。怎样在行动上努力,接受党组织的各种考验;

5、格式:按“申请书”的要求,落款写明申请人姓名、专业、班级。

(二)自传书写的要求

1、姓名(包括现名、原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份、宗教信仰、民族等。

2、家庭情况:主要亲属的姓名、称谓、政治面貌、年龄、在何单位、任何职等。

3、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称谓、政治面貌、年龄、在何单位、任何职等。

4个人经历

(1)学历(从小学起);

(2)读书中曾参加过什么进步或反动政治活动;

(3)有无奖励、处分,原因如何?

(4)联系你的成长过程谈你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

以上内容要求在自传书中得到真实的具体反映,写好后签名,写明年月日。

(三)关于“推优”的有关要求

1、由团支部组织推荐,每个学期一次,“推优”对象填写“推优表”。

2、条件:

(1)从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产生

(2)上学期所有课程合格且成绩优良

(3)思想上:是否重视、自觉学习党的重大决策,积极响应拥护党的号召;平时是否努力维护党的形象,是否言行一致;

(4)作为班级、学院学生干部,工作上是否乐意接受任务,积极为同学服务;是否任劳任怨,踏踏实实;是否能正确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工作效绩如何;

(5)作为普通同学,是否支持班委、学院的工作,是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6)生活中是否平易近人,热心帮助关心同学,群众基础如何;

3、按分配名额推荐,不能突破。

4、“推优”名单按先后顺序排名。

5、推荐形式:召开团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并做好发言记录

6、“推优”名单必须征得班主任的同意并由班主任签字;若班主任因故不在校未能签字者,必须说明原因。

7、名单由学院审批确定后,团支书必须向全班同学公布。

8、按规定的时间上报,过期不候。

(四)推荐参加党校学习的基本要求

1、由团支部组织推荐,党支部审核,每个学期一次。

2、条件:

(1)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经团支部“推优”;

(3)经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上学期所有课程合格且成绩优良

(5)标准:

正确把握入党动机

a.是否从思想上有强烈的入党愿望。具体表现在对党的政策号召是积极响应还是以偏激的情绪品头论足;平时是努力维护党的形象还是损害党的形象、否定共产党的领导;

b.是否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具体考察其通过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认识程度,通过党校学习考试、个人总结、平时政治学习的态度、对社会现象的认识和日常交谈来分析;

c.是否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体考察平时是否愿意接受分配的任务;是否乐意做社会工作;是否主动承担一些艰苦工作;考察对待评先进、奖学金的态度,考察在毕业分配时的态度等等。

②正确衡量政治觉悟

a.考察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b.考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积极拥护,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还是表现出与自己无关;

c.考察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是否始终如一还是随大流

具体表现:是否及时自觉地了解国家大事;日常生活中是否主动发表个人看法,态度明朗;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经常做思想汇报,勇于揭露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敢于对学生中一些错误言论作批评和帮助;

正确考察学习目的和态度

a.是否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表现为是否抓紧时间,刻苦学习;是否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学习、实习、论文等;

b.对待考试和分数:表现为是否认真学习还是弄虚作假,是否向任课老师说情,争分数;

c.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是否主动帮助成绩差的同学,共同进步。

生活中;是否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是否热爱劳动,艰苦朴素,爱护公共财物;是否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民主,群众基础如何。

3按分配名额推荐,不能突破。

4推荐名单按先后顺序排名

5、推荐形式: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标准民主推荐

6推荐名单必须经得班主任同意并签字;若班主任因故不在校未签字者,必须说明原因。

7推荐名单经学院审批确定后,团支书必须向全班公布。

8、按规定时间上报,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