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预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评审流程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
为确保评审的公平性与组间一致性,评审专家为与申报项目无指导关系的老师;评审过程中每位评委整体项目平均分控制在84--86区间内。专家评分结束后,对每个项目的得分进行平均计算,并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
针对同分项目,我院采用了评委评分方差较小者优先的原则,若方差一致,则按照预立项公示排名结果排序。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3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此次评审结果上交本科生院。
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签署真实姓名)向会计学院文瀚楼东416室反映,反映内容需事实清晰、理由充分。逾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
会计学院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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