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团支部评议、综合评审等环节,现对各校级奖项拟推荐名单(含差额评选、等额推荐两类)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4月3日—4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办公室(文瀚东416)反映,或企业微信联系【黎玥】【苑芯瑞】【王政】。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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