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学院2025年审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经学院材料评议专家组对提交了有效材料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报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对考生材料审核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5日-3月19日。
特别说明:我院将按照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3倍的标准,依据考生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
如对材料审核成绩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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