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和《会计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相关规定,现开展会计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3级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国际项目方向班、财务管理+人工智能双学位实验班、会计学(ACCA实验班)、会计学(荆楚卓越经管人才班)不参与分流。学校教务部下达的专业分流计划如下: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最大接收数 |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103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 149 | |
财务管理 | 78 |
二、专业分流报名
(一)网上报名(10月28日10点--11月1日17点):在教务部规定时间内,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点击“学籍成绩”选项卡,选择“专业分流”选项卡,进行志愿填报,完成正式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可参照附件3)。
(二)特别通道: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填写《会计学院专业分流“特别申请通道”申请表》(详见附件4,表格请A4双面打印)并附相关材料(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留存)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6:00前提交到文瀚楼东504办公室:
1.确有专长(须提供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进入该专业教育后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的;
2.专业分流前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
3.符合学校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筛选和相关考核工作,确定特别通道名单后公示在学院网站,特别通道审核通过的学生可优先选择专业(方向)。
申请特殊通道的同学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专业分流流程
2023级专业分流流程表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时间 |
1 | 专业宣讲 | 学院召开专业分流宣讲会,围绕历史沿革、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升学就业等方面进行介绍,进一步增强学生专业认知,引导学生科学规划专业选择。 | 2024年10月24日14:00 |
2 | 网上报名 | 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可参照附件3。 | 根据教务部最新通知时间: 2024年10月28日10点-- 11月1日17点 |
特别通道 报名 | 符合特别通道条件的学生提交报名材料至文瀚楼东504教学秘书处 | 2024年10月29日 下午16:00前 | |
3 | 特别通道材料筛选 | 对特别通道报名学生进行材料审核与筛选,符合条件方可进入考核 | 2024年10月30日 |
4 | 特别通道组织考核 | 对特别通道报名并符合要求的学生,组织相关考核工作 | 2024年10月31日 |
5 | 少数民族与港澳台学生的专业分流审核 | 确定少数民族和港澳台学生的专业分流名单 | 2024年11月1日 |
6 | 专业分流名单确认 | 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分流名单 | 2024年11月4日 |
7 | 专业分流公示 |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在会计学院网站上 | 2024年11月4日 ——11月6日 |
8 | 上报学校 | 学院将专业分流名单和材料上报教务部 | 2024年11月8日 |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1.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文件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23级专业分流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
2. 在专业分流过程中,可随时将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会计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8386277。学院专业分流监督电话:88386515。
3.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请查看链接:https://jwc.zuel.edu.cn/2024/0930/c5769a373572/page.htm
会计学院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