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本科生:
会计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即将开始,参加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共有528人,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共479人。答辩资格审查依据本科论文系统数据进行,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已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论文查重检测及指导老师审核均通过,指导老师已完成论文评分的学生可参加本次答辩。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根据学院安排,现将第一批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组织机构
(一)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我院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了会计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及会计学院答辩工作督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监督协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二)学院集中答辩组
学院统一安排该类推优答辩,第一批集中答辩学生为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简称推免生)、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
(三)教研室集中答辩组
教研室统一安排答辩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答辩对象是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成绩评定为良好、及格、不及格的学生。教研室集中答辩分组安排将在论文系统中进行查询。
未在第一批答辩的学生,学院另行安排答辩时间,具体通知请留意学院网站公告。
二、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的安排
鉴于本次疫情特殊情况,本届答辩将主要在线上完成。以下为本次线上答辩的具体安排:
(一)教研室集中答辩时间
答辩期间为4月12日—4月20日。教研室集中答辩利用老师无授课任务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线上答辩平台(或软件)由教研室答辩工作组的负责人、各小组组长与学生协商确定。
(二)学院集中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4月11日—4月14日。答辩将采取腾讯会议的方式,由答辩小组的相关负责老师进行腾讯会议的设置。答辩分组安排、腾讯会议信息及详细时间见附件。
(三)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时间及线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需参加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为:
1.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生;
2.毕业论文第一批答辩未通过,但可修改的学生。
3.论文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传定稿,导师指导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学生。
4.因疫情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第一批答辩的学生可以申请第二批答辩。
学院本学期只组织两批线上答辩,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线上答辩时间或无法参加线上答辩者,需于4月10日(本周五)前向指导老师申请,由指导老师在答辩秘书尹老师处备案。特殊情况将在开学后,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处理。
三、毕业论文答辩的材料准备
(一)答辩前的材料准备
1、答辩前,答辩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毕业论文(定稿)电子档1份。
2、提交方式和时间
(1)参加学院集中答辩的学生,论文封面及内页需隐去指导老师姓名,将论文定稿电子版材料于4月10日(周五)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传至尹老师,电子邮箱地址:leaf_xn@126.com。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命名为“答辩组号+答辩序号+姓名”(答辩组号与答辩序号查看附件),不符合文件命名规则的论文不能参加答辩。与此同时请上传论文定稿PDF文件至腾讯会议文件栏目中备案,上传前请按照附件命名规则对文件命名。
(2)参加教研室集中答辩组的学生,论文定稿交指导老师,转交答辩小组,提交时间由答辩小组通知。
(二)学院集中答辩、教研室集中答辩的事宜
1、学生答辩结束后,学生需在答辩小组规定时间内登录论文系统,录入答辩问题和答案,再次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定稿,本次论文定稿为归档重要材料,论文定稿中的签名需用电子签名。
2、学院集中答辩、教研室集中答辩的答辩小组负责人完成成绩和答辩意见录入。
3、系统内完成答辩信息原则上不超过答辩后一周时间。
四、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前30分钟,进行答辩测试,要求师生逐个测试:视频展示、语音试讲,PPT演示。
2、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组成,简要介绍答辩流程;
3、学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包括研究思路、分析方法、研究结论以及创新点或研究收获,时间为5分钟。集中答辩的学生必须制作PPT,无PPT汇报,则答辩成绩不得高于80分。
4、答辩小组成员提问,每个老师至少提2个问题,共6个问题;
5、学生回答问题,应简明扼要,时间为3-5分钟;
6、答辩小组进行评议;
7、形成答辩决议,并评定论文总评成绩;
8、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
9、答辩后,在系统中录入答辩成绩和答辩意见。
具体流程以答辩小组的安排为准。
五、成绩评定
各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成绩和答辩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的总评成绩。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教研室集中答辩小组分数的评定
教研答辩小组评定优秀毕业论文应从严把握。教研室答辩小组评定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原则上不得超过90分。除非该毕业生答辩前,有3名以上本专业的教授联名推荐该生毕业论文为优秀论文。
(二)学院集中答辩组分数的评定
参加答辩对象主要是推免生、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生(即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评分90分以上),答辩小组可以根据答辩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的总评成绩。无PPT汇报,答辩成绩不得高于80分。
如有相关疑问请联系邮箱:leaf_xn@126.com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二○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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