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启动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项目资助经费
(一)项目简介
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平台之一,包含以下3类项目:
1、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已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开展理论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
2、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自主开展理论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争取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和社会调查报告。
3、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资助优秀研究生赴海(境)外进行联合培养、参加国际会议等,以推动学术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经费
序号 | 计划项目类型 | 申请年级 | 拟资助 项目数 |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 经费小计 (万元) | 申报时间 | |
1 | 课题 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2018、2019 | 12左右 | 0.4 | 3.6 | 2月23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进行申报(具体见工作安排) |
2 |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 2018、2019 | 64左右 | 0.2 | 12.8 | ||
3 | 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 | 2018、2019 | 未定 | 单项资助5000—40000元,具体金额视项目内容、学习期限或会议级别而定。 |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2018级、2019级全日制硕博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新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立项项目里做组员,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已承担项目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三、项目执行及结项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由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11月15日前组织完成结项。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最长实施年限不得超过2年,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
(二)结项条件为:
1.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著1部;(2)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3)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
2.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1篇;(2)社会调查报告1篇,并有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3)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
3.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结项需提交研修或参会情况报告。
(三)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Grant Number))。
(四)本通知相关事宜由社科院、科研部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四、工作安排
(一)2月23日前,符合申报要求的研究生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3),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另于2月26日16:00前将立项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份)交至文泉楼南402(朱茜茜收)。
(二)3月5日前,各培养单位根据《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平台立项计划》(附件2)完成立项工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立项审核,并向研究生院报送《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明细表》(附件3)。
(三)10月30日前,已立项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结项报告书(附件3)。
(四)11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结项工作,向研究生院报送《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结项明细表》(附件3)和项目开展公示截图证明。
(五)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绩效考核,并对结项成果进行抽检。各培养单位上一年度项目开展情况会作为下一年度立项数量调整的依据之一。
(六)研究生院将统一在2020年3月报送项目立项补助经费,在2020年12月报送项目结项补助经费。项目立项时拨付50%的补助,剩余50%的补助在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联系人:朱老师、向老师
社科院、科研部
研究生院
会计学院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