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平教授领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研究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6浏览次数:352

受财政部委托,我校会计学院唐国平教授作为首席专家,领衔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二次修订的研究工作。2016年2月22日下午,《会计法》修订研究课题组全体成员在文泉楼南楼502室召开项目研究工作启动会。唐国平教授主持会议,我校社科院汪峰副院长以及来自会计学院、法学院、财税学院、统数学院的10余名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我国现行的《会计法》于1985年1月正式颁布,1999年10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并于2000年7月1日实施。然而,十六年以来,我国的政府治理机制与政府职能发生了跨越式转变,信息技术对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产生了颠覆性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结构性调整特别是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均对《会计法》所依赖的社会经济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新的会计业务方式(如会计外包服务),小微企业会计管理的特殊性,境外企业会计管理的特殊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深入推进,也给《会计法》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新的要求。此外,近年来财政、税收、资本市场等领域均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法律法规(如《预算法》),因此,《会计法》作为会计领域的根本大法,如何与上述法律法规实现对接,亦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全国人大、国务院、财政部均高度重视此次《会计法》的修订工作,财政部会计司前期与我校进行了多次深入、详实地沟通与商议。作为教育部与财政部共建高校,我校高度重视此次《会计法》修订研究工作。杨灿明校长、姚莉副校长、学校社科院多次就《会计法》修订研究工作做出具体批示,并在科研成果认定、配套资金、研究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以确保修法研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经过部校双方慎重考虑,最终决定由唐国平教授作为首席专家带领团队承担《会计法》修订研究工作。我校会计学院王华教授、法学院黎江虹教授担任项目组副组长,配合唐国平教授的工作;法学院陈虹副教授,会计学院张琦教授、吴德军副教授(兼任部校间联络员)、王昌锐副教授、贺欣副教授,财税学院王银梅副教授,统数学院杨青龙副教授等专家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相关研究工作。校社科院汪峰副院长和覃津津老师负责校内协调工作。
新春伊始,财政部党组已正式批准《会计法》修订立项,财政部会计司也原则同意课题组提交的课题研究方案和2016年研究工作计划。本次《会计法》修订的研究工作时间为两年,2017年底项目组将向财政部提交最终的《会计法》修订草案。此次《会计法》修订研究工作也是我校经法管等多学科专家联合攻关,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期待课题组如期提交高质量的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