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各专业(方向)学生和2023级财务管理专业(CIMA方向)学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会计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与时间
1.实习对象:按照教学计划规定,需进行专业实习的2022级各专业学生和2023级财务管理专业(CIMA方向)学生。
4.集中实习点负责老师
集中实习点 | 实习带队老师 | 2022级(含2023级CIMA班)实习人数 | 2022级(含2023级CIMA班)实习人数实习时间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刘东晓 | 10人(每批5人) | 第一批:2025年7月8日-8月4日 |
第二批:2025年8月4日-8月30日 | |||
长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赵纯祥、肖浩 | 30人(每批15人) | 第一批:2025年7月8日-8月4日 |
赵纯祥、蒲文燕 | 第二批:2025年8月4日-8月30日 | ||
中国一治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严丽娜 | 5人 | 2025年7月8日-8月18日 |
华润电力随州新能源公司 | 邓伟 | 3人 | 2025年7月8日-8月18日 |
校财务部实习 | 郑瑶、温倩、陈峻、龚翔 | 第一批37人 | 第一批:2024年9月3日-12月10日 |
郑瑶 | 第二批21人 | 第二批: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7日 | |
郑瑶 | 第三批30人 | 第三批:2025年4月4日-6月13日 | |
寒假四大、八大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 肖浩、柳光强、何捷 | 125人 | 2025年1月8日-3月15日 |
分散实习 | 学院统一安排 | 未参加集中实习的所有学生 | 报名后至8月30日 |
5.实习系统内各实习点时间节点控制:
请各位同学注意各单位实习节点的控制时间,系统不会在截止时间后再次放开。未及时上传实习系统材料均视同未按时完成专业实习。报名集中实习未被选中的学生需要及时在系统补报分散实习,否则视同未按时完成专业实习!
批次 | 实习基地名称 | 阶段名称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集中实习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 | 学生报名、双向选择 | 2025年6月4日 | 2025年6月8日 |
填写实习日志、上传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7月15日 | 2025年7月30日 | ||
老师评阅实习报告、综合评定成绩单 | 2025年9月15日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 | 学生报名、双向选择 | 2025年6月4日 | 2025年6月8日 | |
填写实习日志、上传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8月10日 | 2025年8月25日 | ||
老师评阅实习报告、综合评定成绩单 | 2025年9月15日 | |||
长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 | 学生报名、双向选择 | 2025年6月4日 | 2025年6月8日 | |
填写实习日志、上传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7月15日 | 2025年7月30日 | ||
老师评阅实习报告、综合评定成绩单 | 2025年9月15日 | |||
长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 | 学生报名、双向选择 | 2025年6月4日 | 2025年6月8日 | |
填写实习日志、上传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8月10日 | 2025年8月25日 | ||
老师评阅实习报告、综合评定成绩单 | 2025年9月15日 | |||
中国一治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学生报名、双向选择 | 2025年6月4日 | 2025年6月8日 | |
填写实习日志、上传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7月15日 | 2025年8月13日 | ||
老师评阅实习报告、综合评定成绩单 | 2025年9月15日 | |||
华润电力随州新能源公司 | 学生报名、双向选择 | 2025年6月4日 | 2025年6月8日 | |
填写实习日志、上传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7月15日 | 2025年8月10日 | ||
老师评阅实习报告、综合评定成绩单 | 2025年9月15日 | |||
集中实习 | 寒假四大八大实习 | 学生报名、双向选择 | 2025年6月12日 | 2025年6月13日 |
填写实习日志、上传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7月15日 | 2025年8月10日 | ||
老师评阅实习报告、综合评定成绩单 | 2025年9月15日 | |||
集中实习 | 校财务部实习学生请按指导老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材料系统提交 | |||
分散实习 | 实习系统报名 | 2025年6月9日 | 2025年6月11日 | |
填写实习日志、上传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7月15日 | 2025年8月20日 | ||
老师评阅实习报告、综合评定成绩单 | 2025年9月15日 |
6.实习评价
按照学校规定,在综合研判学生发展、专业需要基础上,本次教学实习的评分原则上只对实习材料质量进行评价,实习单位和实习方式(分散实习或集中实习)不作为评分依据。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实习指导老师。
学院联系方式:027-88386277 张老师
会计学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