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文澜杯”研究生辩论赛初赛顺利举办

发布者:董丽华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1840

20171118日晚上20点整,以“辩以研思,论以载道”为主题的“文澜杯”研究生辩论赛初赛在文泉楼401顺利举办,旨在于丰富我校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我校研究生思维能力和辩论水平。我院的何桐、颜语、邹毅晨和周绮昀四位同学组成代表队,与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队伍进行比赛,并取得了初赛的胜利。

双方就“偶像该不该为粉丝行为买单”展开了精彩的辩论。马克思主义学院代表正方,认为偶像该不该为粉丝行为买单,而会计学院代表的反方则认为偶像不应该为粉丝行为买单。本次辩论赛分为立论陈词、驳论、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环节,层层推进,引人入胜。

在双方代表队分别进行了简介明了的自我介绍之后,比赛正式开始,首先进入立论陈词环节,双方一、二辩就本方论点和论据进行详细、严密地陈述。正方认为偶像的公众形象要求其履行社会责任;而反方认为偶像和粉丝互又独立,粉丝行为发生是不理性的个人行为,大众习惯性地把粉丝行为归根于偶像,不利于形成合理和独立的粉丝形态。

在驳论环节,双方针锋相对,妙语连珠。反方以“偶像获利,但责任主体仍然是粉丝”进行反驳,而正方则就“偶像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进行了深入地辩论。

在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剑拔弩张,激烈交锋。一辩一驳之间,对责任界定的标准和偶像粉丝之间的联系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在总结陈词环节,反方对买单给出了清晰的定义,认为对受害者安抚不属于买单,偶像的成功不仅仅因为粉丝的支持。而正方认为对方对二者的关系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强调偶像社会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呼吁粉丝不要盲目追星,偶像作为公众人物应当推动立法完善。

至此,选手们精彩的辩论结束,现场评委们对本场比赛以及选手表现进行点评。最后,经过评委们的仔细分析,认真权衡,会计学院代表队赢得了本次比赛的胜利,让我们为他们喝彩。

  

  

学生记者:何芬芳杨月

会计学院研究生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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