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会硕中心)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565


一、学院(中心)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194912月成立的中原大学财经学院和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由中南地区六省二市主要院校会计学师资集中组建而成的会计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成立于2004年,主要以会计学院的师资为依托,专门负责会计专业硕士和审计专业硕士的培养。

经过几代会计学人的努力建设,学院(中心)现已成为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财政部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拔尖创新型国际会计人才培育试验区和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学科点,学院(中心)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卓著,整体实力在全国高校同类院系和学科中位居前列。

学院(中心)目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研究方向齐全、特色明显的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教职工11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0%以上,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48人,博士生导师21人,校内硕士生导师73人,校外合作导师180余人。师资队伍中,有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人,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1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会计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各1人,教育部首届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省、部级学科学术带头人4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1人,荆楚社科名家1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1人和会计领军人才(含后备)6人。

学院(中心)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的专业(或方向)包括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等。其中,会计学科点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1997年被批准为财政部重点学科,2002年被批准为5个全国高等学校重点会计学科之一。财务管理学科点在1998年前作为会计学科中的财务管理方向进行建设,1998年单独设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2002年以来纳入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公司理财方向)的建设规划予以重点建设,2004年开始单独招收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开始单独招收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单独设立该专业的学科点之一,培养了我国第一位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博士后。审计学科点在1998年前作为会计学科中的审计学方向进行建设,2002年以来纳入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审计方向)的建设规划予以重点建设,2004年开始单独招收审计硕士研究生,2006年开始单独招收审计专业博士研究生,2012年年开始单独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

学院(中心)于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5年开始单独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32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年开始单独招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中心)在读博士生70余人,在读硕士生900余人,在站博士后10余人。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

推免生人数

会计学

35

财务管理

10

审计学

10

MPAcc

40

MAud

5

合计

100

注:上表为计划招生人数,最终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全国“985”、“211”工程高校、省属经济和管理重点学科且具有研究生免推资格高校的经济和管理类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3.“985”高校学生总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之内,“211”高校学生总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之内,省属经济和管理重点学科且具有研究生免推资格高校学生总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之内,并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4.熟练掌握英语,并至少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英语专业四级成绩良好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托福成绩90分以上;GRE成绩315分以上;GMAT成绩700分以上。

5.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和较强的潜力,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2016年文澜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会人会语”分营优秀营员;

2)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3)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4)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5)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阅读会计学院(会硕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中心))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请于9298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中心)(中心)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中心)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请有意选择我院(中心)推免研究生的同学务必在929800前填好志愿,之后填报“推免服务系统”的考生,我院将不再向其发出复试通知。学院(中心)将于930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信息以该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中心)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该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学院(中心)撤销该生的复试通知。

4.在学院(中心)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中心)将在网站(http://kjxy.zuel.edu.cn/http://mpacc.zuel.edu.cn/)公布复试细则,并于930公示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注意浏览网上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http://kjxy.zuel.edu.cn/http://mpacc.zuel.edu.cn/)。

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5.学院(中心)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中心)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中心)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中心)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中心)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中心)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6月寄(发)出。

9.关于本校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接收工作的说明

凡拟申报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本校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均需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请于92824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学院(中心)将于929140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大家于9291700前在系统中点确认复试。学院(中心)将根据系统中确认复试名单于9301100前在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请于24小时内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中心)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五、咨询渠道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网站:http://yzb.zuel.edu.cn;邮箱: yjszsb@zuel.edu.cn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514(学硕:董老师)   027-88387513(专硕:向老师)

网站:http://kjxy.zuel.edu.cn/    http://mpacc.zuel.edu.cn/

QQ群:(2017推免群:337228411 注:申请添加时请注明“本科院校+姓名”,未注明者将不通过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