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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公示(二)

  •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4    
  • 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对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下方表格),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4日-7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7月6日下午 17:00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南湖校区文泉楼南3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会计学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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