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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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会计学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 作者:Tuanwei     发布时间:2017-05-28    
  • 会计学院各级团学组织、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青年学生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理论创新能力,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应校团委通知,我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

    二、组织形式

    (一)校级立项基地、项目(团队)

    1.校级立项基地

    (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2.校级立项项目

    申报对象:

    1)自行组织的实践项目(团队);

    2)各学生社团;

    3)志愿服务组织;

    4)校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

    5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申报机制:

    (1)由学生自行组队的实践项目(团队),需按照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及参考主题(详见附件1、2),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3),自行进行维普学术不端检测,并经学院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交由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2)在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的获奖团支部由团委直接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3)院团委对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按名额分配表择优推荐8个项目(团队)至校团委,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资助方式: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校立项(结项)证明、3000元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在结项评审中获评“优秀”的项目(团队)给予4000元结项经费;获评“良好”的项目(团队)给予2000元结项经费;获评“合格”的项目(团队)给予1000元结项经费。

    (二)院级立项项目(团队)

    申报对象

    1. 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2. 院团学志专各部门;

    3. 我院挂靠的社团组织;

    4. 学生自行组队项目。

    原则上要求在本院范围内进行组队,院团委积极鼓励并优先考虑1.2.3.形式组队的申报项目

     申报类别: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5项

    申报机制:

    院团委(团总支)结合实际情况,对于获得校级立项学院推荐但未能立项的项目(团队)优先组织院级项目的立项评审。

    资助方式

    1.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院结项证明、实践经费资助、评优评奖的资格;

    2.获得重点项目立项的项目(团队)获得2000元经费资助,获得一般项目立项的项目(团队)获得1000元经费资助。

    上交方式

    1.电子版立项申报材料 6月1日(周四)12:30前各班团支书统一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znkyzzb@163.com);

    2.纸质版立项申报材料:

    时间:6月1日(周四)11:40

    地点:南湖校区文泰一楼孔子像处、首义校区文津一楼大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贯彻落实。要根据学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规划、筹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要加强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推广和宣传,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

    (三)用好资源,加强落实。各级团学组织一方面要认真用活、用好学校和学院的专项资助;另一方面,各级团学组织要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注重宣传,认真总结。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我院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
        

    以下要求为立项评优的重要标准:
    1.社会实践项目需紧扣所给主题;
    2.材料上交时要附上维普检测报告(去除封面、目录、附件);
    3.鼓励并支持经学校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依托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4.每个校级立项要求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亲自带队指导。
    学院还设立了专管暑假社会实践的QQ群:644168078,欢迎各同学积极加入。 


     

     

     

        附件:1.实践相关要求;/uploadfile/201705/28/145522617.doc

            2.实践活动参考主题;/uploadfile/201705/28/1455166641.docx

            3.立项申报书;/uploadfile/201705/28/1455266941.doc

            4.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uploadfile/201705/28/1455499505.doc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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