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29号)第二十七条,学生仅在因身体原因、心理疾病、考试冲突等原因确不能参加考核时方可申请缓考。本次期末考试缓考申请通过新版教务系统全程线上进行,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对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7月4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南湖校区文泉楼南3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会计学院
2024年7月2日
公示名单如下: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名单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