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核,下列学生符合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7日-9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3月9日11点前将书面申请交到会计学院教学办。
联系电话:88386277
联系人:韩老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发布者:会计学院时间:2018-03-07浏览:1422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核,下列学生符合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7日-9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3月9日11点前将书面申请交到会计学院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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