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我院以下学生符合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0日16:00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交到文泉楼南307(会计学院教学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