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公告通知

会计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

  •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1    
  •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条件。

    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的。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允许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提前批录取、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

    4.实验班、卓越班、双学位班等校内二次招生录取的。

    5.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参加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三、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和院内申请转专业(非转出院外)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已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成绩;

    (二)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以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单为准;

    四、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学生报名

    1.学生登录教务部网站,点击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流程完善报名申请表中相关基础信息。

    2.完善表格信息并检查无误后保存并提交至本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填报多个志愿视为无效报名申请。

    (二)填写《会计学院转专业个人陈述》(从会计学院网上自行下载);其他能证明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例如:各种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扫描整理为一个文档,请以“张三+综合素质材料”命名文件。

    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电子邮箱:leaf_xn@126.com

    五、经资格审核,符合基础条件的同学按学生成绩单上的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往低排序,按照专业类拟转入人数的1.5倍进行划线,进入笔试环节。如加权平均成绩相同,则按照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数学等成绩依次排序。

    六、成绩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加权平均成绩×70%+笔试成绩×30%

    如专业类未录满,仍有空余指标,不补录。

    七、凡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需慎重决策,已经同意转入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为学习能力问题申请转出。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202131

    附件:02 会计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流程 20210301.docx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430073)   电话:027-88386515   邮箱:kjxy@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