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核,我院下面三位学生符合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5日-6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3月6日17:00点前将书面申请交到会计学院教学办(文泉楼南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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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韩老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