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院青马班学员: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表彰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院团委决定对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不超过5篇;
2.先进个人:不超过30个。
二、评奖程序及要求
1.申报优秀实践成果奖项的团队及个人须按照《寒假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格式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成果报告》至我院团委进行初评(学术不端检测),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我院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社会实践成果报告进行书面评审;
2.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须先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实践成果报告和个人申报材料两部分,其中每部分都不少于1500字)至我院分团委进行初评(学术不端检测),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我院团委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备注:学术不端检测要求维普检测,相似度不超过20%。
三、注意事项
1.凡成果中调研分析及建议部分引用率超过该部分20%或成果总体内容引用率超过全文(除附件外)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引用率超过20%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评选过程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说明
我院团委在向校团委报送材料前会完成对各类推荐名单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
会计学院团委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