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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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3    
  •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开展会计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完善我院研究生会章程,进一步建设研究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平台,积极推进学生民主自治;

    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统筹开展2019学年研究生会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院研究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915日(周六)上午9:30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南401会议室

    三、大会议程

    1.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院长张敦力教授致辞;

    3.研究生代表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4.研究生代表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5.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6.院党委书记肖翠祥同志致辞。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大会设立硕、博研究生代表共计80人(约为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9%)。以班级为单位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大会筹委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正式研究生代表。

    本次大会设立列席代表7人,为会计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书记、会硕中心主任、副院长、研办(会硕中心)专兼职辅导员。

    五、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经院党委同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职数7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3人,《财会纵横》主编1人、常务副主席2人。其产生程序为:符合主席团候选人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在资格审查后,经过面试考核,由第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和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相应条件,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党委同意后,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中进行差额选举。


    附件:会计学院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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