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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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0    
  • 各党支部、全院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认真总结和回顾学院党的建设工作,及时表彰、宣传、展评在学院党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形成的优秀案例,激励全院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全体师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强大先锋力量和优异成绩喜迎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97 周年。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双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一流学科任务,以庆祝建党97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出凝聚力、战斗力强,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的党支部,评选出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从而进一步激发各级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卓有成效的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表彰数量

    1.先进党支部:按支部总数的25%进行评选,拟表彰先进党支部8个,其中,教工党支部2个,本科生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支部5个。

    2.优秀共产党员: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按各支部党员人数的15%进行推荐(党员数量*15%),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取近似数为各支部最终的推荐数量,应推荐人数不足1人的推荐1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

    1)每个教工支部均可推荐1名(应为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

    2)学办、研办、党政办可各推荐1名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

    4.优秀“双带头人”:按“双带头人”总数的40%进行申报,拟表彰优秀“双带头人”2个。

    5.院党委可综合考察党员的实际表现,直接评选部分优秀共产党员。

    三、表彰对象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支部班子好。支部委员坚决贯彻执行院党委和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观念强,积极带领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以师生为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在工作、学习中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

    4.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工作计划性强,重点突出,认真实施,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

    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有较高影响力,得到师生党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驶党员权利;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反映好。

    3.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在学习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优良教风、学风,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5.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团结、带动周围群众为学校改革发展而奋斗。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具备优秀党员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校党委和院党委的决议决定,有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

    2.服务群众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查摆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新对策,不断为群众服务,有责任感,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并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稳定能力强。有坚强的党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计名利,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4.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自觉学习贯彻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有责任,讲奉献。

    5.党务工作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出色。

    (三)优秀“双带头人”

    在具备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术科研能力强,积极参与讨论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党员培养建设工作,重点做好科研骨干的教育培养、学术带头人等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正当权利,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为师生办实事好事,解决涉及师生利益的实际困难。

    四、推荐要求、办法和程序

    (一)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双带头人”由各支部和“双带头人”老师自主申报,优秀共产党员由党支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要求由学办、研办、党政办等部门及教工党支部推荐产生。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要将推荐活动与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

    (二)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申报和推荐,要填报申请表,申请表中事迹材料的填写要客观翔实,有具体内容,既要有工作方面的总结,又要有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介绍,字数为300-500字。各支部需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将本支部所推荐共产党员汇总。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均于62514:30前报送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曹运波

    注:教工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至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曹运波)。学生支部分别由学办、研办收齐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统一在上述日期前报送至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曹运波)。

    (三)对于最终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双带头人”,院党委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特此通知

    会计学院党委

    2018620

      

    附件1.先进党支部申请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申请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审批表

    4.优秀“双带头人”申请审批表

               5.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

    附件1:先进党支部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优秀“双带头人”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5: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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