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工作,提高社会实践质量。根据校团委要求和《关于组织开展会计学院2017-2018学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院团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各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及院级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比,现将推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意见,请于4月2日前至会计学院团委办公室(文泉楼南407)以书面形式反映。
附件:会计学院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先进个人名单.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