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
1. 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 已修课程有不及格且成绩绩点低于3.0的;
3.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 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三、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和院内申请转专业(非转出院外)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已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
(二)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以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单为准;
(三)申请转入我院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注会)、会计学(ACCA)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应达到数学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高考英语成绩应达到英语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
四、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资料:
(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整修读专业申请表》(从学校网上自行下载);
(二)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原始成绩通知单和复印件一份;
(三)第一学期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四)填写《会计学院转专业个人陈述》(从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
(五)其他能证明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例如:各种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办公室(文泉楼南307室韩老师)。
五、我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英语、数学,各占50%。
六、经资格审核,符合基础条件的同学按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从高往低排序,各专业计划调入数的1.5倍比例进入笔试(GPA≥3.70(不考虑四舍五入问题)的学生不受1.5倍比例限制进入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各专业计划调入数的1.2倍比例进入面试。
七、学生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构成,按照排序择优遴选转入我院的学生。
八、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的要求转出我院的学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凡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需慎重决策,已经同意转入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为学习能力问题申请转出。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2016年2月29日
《会计学院转专业个人陈述》/uploadfile/201603/1/102450048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