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原网站栏目  学院动态  学院公告

关于2015届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 作者:Bkjx     发布时间:2014-12-24    
  • 各位老师、2015届毕业生: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即将开始。本着提高本科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原则,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继续打通指导,原则上即同一名学生的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安排的指导教师是同一名教师。本次因个别教师退休等原因,仅部分同学的论文指导老师发生变化,其他同学的论文指导老师不变,指导老师安排表见附件/uploadfile/201412/24/829300999.xls
    请指导老师及时开展论文指导工作,论文开题报告书、控制表电子版论文指导手册已挂在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栏目。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要求
    2015年1月6日
    开题报告提交阶段
    教研室统一收齐,提前交给文泉楼南307教学秘书王老师。
    2015年1月8日
    开题报告初审阶段
    学院组织教研室审查
    2015年1月9日
    1月14日
    终审开题报告提交阶段
    开题报告未通过初审的同学以及未参加开题报告初审的同学,需将终审开题报告送至文泉楼南307教学秘书王老师。
    2015年1月15日
    开题报告终审阶段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终审
    2015年1月至
    4月1日
    论文撰写阶段
    与指导老师联系,完成论文初稿、定稿,并对论文进行自查,填写毕业论文自查表。
    2015年4月2日
    答辩材料准备阶段
    答辩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定稿、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自查表、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检测文字复制比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己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低于15%。
    2015年4月3日4月10日
    答辩资格审查材料提交阶段
    教研室统一收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材料,送至文泉楼南307教学秘书王老师。
    2015年4月11至4月15日
    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论文审查结果分为两种:
    1)同意参加答辩;
    2)不同意参加答辩,修改后重新提交答辩材料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015年4月16日
    4月30日
    毕业答辩阶段
    答辩组织单位:
    1)学院组织统一答辩: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的论文以及2015届推免生的论文。统一答辩的学生需制作答辩PPT。
    2)教研室组织答辩:其他学生论文。
    2015年5月5日
    论文归档阶段
    论文归档材料(包括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审查表、论文初稿、论文定稿、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自查表、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需装入论文牛皮档案盒,由教研室,统一收齐送至文泉楼南307王老师。
    2015年5月6日
    5月12日
    学院审核阶段
    学院组织论文审查,公布审查结果。
    备注:该流转程序将会视本科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而作相应调整。如有新变化,学院将及时更新并通知师生。
    温馨提醒:按照学校有关学位管理办法,2015届本科毕业生要求抽查50%的毕业论文,进行知网的论文相似性检测,不得高于15%。从2016届开始,采取全体学生进行知网的论文相似性检测。
     
     
                                         会计学院
                                       201412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430073)   电话:027-88386515   邮箱:kjxy@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