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根据学院安排,现将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组织机构
(一)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与组织协调。成员如下:
组 长:张龙平
副组长:王华
成 员:龚翔 季华 彭艳 陈波 王征 徐欣 蒲文燕
秘 书:王芹
(二)分散答辩
1、分散答辩工作组
学院统一安排7个答辩工作组,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答辩对象是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成绩评定为良好、及格、不及格的学生。
2、分散答辩小组
教研室统一安排答辩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详见毕业论文答辩分组安排。
(三)集中答辩
学院统一安排该类答辩,第一批集中答辩学生为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简称推免生)、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的学生。
(四)推迟答辩
第二批答辩的学生,学院另行安排,具体等学院网站公告。
二、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的安排
(一)各分散答辩小组人员构成,见附件
(二)答辩期间
1、第一批分散答辩期间
答辩期间为4月22日— 4月30日。分散答辩利用老师无授课任务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分散答辩工作组的负责人、各小组组长与学生协商确定(如需借用会议室,请提前找党政办徐会超主任借用)。
2、第一批集中答辩时间:4月24日下午2:00—5:30。答辩详细安排见附件。
3、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时间:5月5日—5月7日提交论文全套材料,5月8日—5月9日学院组织论文审核,第二批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需参加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为:
(1)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生;
(2)毕业论文第一批答辩未通过,但可修改的学生。
4、学院本学期只组织两批答辩,如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或第二批答辩未通过,但可修改的学生,延期至与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一起答辩。
三、毕业论文答辩的材料准备
(一)答辩前的材料准备
1、提交的材料清单:答辩前,答辩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毕业论文(定稿):3份。
(2)《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须经指导老师评阅、评分、签字)
2、提交方式和时间
(1)参加集中答辩组的学生,论文需隐去指导老师姓名,但需用铅笔在封面写上论文指导老师姓名,材料于4月23日(周三)直接交给会计学院文泉楼南307王芹老师。
(2)参加分散答辩组的学生,3份论文交指导老师,转交答辩小组,提交时间由答辩小组通知。
(二)分散答辩组的资料提交
1、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填写《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表》电子表, 5月5日(星期一)前提交给分散答辩工作组负责人。
2、答辩工作组负责人填写,并收齐《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及指导老师毕业论文定稿的电子版(文件夹名称为“教师名”,每位学生论文定稿制作成1个WORD文档,文档名为“学号+学生姓名”),于5月9日前OA提交给教学秘书王芹老师。
(三)答辩后的材料准备
论文答辩完成后,论文指导老师需要提交的归档材料包括:
1、《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1份
2、《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审查表》:1份
3、毕业论文(初稿):1份
4、毕业论文(定稿):1份
5、《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注:须经论文指导老师签字、评分,答辩小组填写完整答辩评语、总评成绩及答辩过程的详细记录)
6、《本科毕业论文自查表》:1份
7、《本科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1份
以上材料请一并装入毕业论文牛皮档案袋中(论文资料袋的书脊上由上而下写上指导老师姓名、学生姓名)。5月8日前交给教研室,教研室收齐后5月9日10点前交给教学秘书。
四、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组成,简要介绍答辩流程;
2、学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包括研究思路、分析方法、研究结论以及创新点或研究收获,时间为5分钟。集中答辩的学生必须制作PPT,无PPT汇报,则答辩成绩不得高于80分。
3、答辩小组成员提问,每个老师至少提2个问题,共6个问题;
4、学生回答问题,应简明扼要,时间为3-5分钟;
5、答辩小组进行评议;
6、形成答辩决议,并评定论文总评成绩;
7、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
8、 答辩后,将答辩结果填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并和答辩过程的详细记录一起交学院教学秘书王芹老师存档。
具体流程以答辩小组的安排为准。
五、成绩评定
各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成绩和答辩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的总评成绩。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分散答辩小组分数的评定
分散答辩小组,评定优秀毕业论文应从严把握。分散答辩小组评定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原则上不得超过90分。除非该毕业生答辩前,有3名以上本专业的教授联名推荐该生毕业论文为优秀论文,并通过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检测,且复制比在排除自引率后不得超过15%,需附上检测报告。
(二)集中答辩组分数的评定
参加答辩对象主要是推免生、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生(即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评分90分以上),答辩小组可以根据答辩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的总评成绩。学院第一批公布的相似性检测结果高于15%的论文,答辩成绩原则上不得高于90分。无PPT汇报,答辩成绩不得高于80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