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会计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会计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会计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资格审核
考生须于2026年5月14日(周四)17:00前向会计学院学术学位教育办公室(文瀚楼东405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本人《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表》。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中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本科生请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2)大学期间完整的成绩单。
(3)本科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不提供)。
(4)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3.综合素质材料
考生本人填写并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见附件),需附相关支撑或证明材料。综合素质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三、复试安排
入围复试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线下面试形式开展,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于文澴楼216举行。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综合素养20分、外语听力口语30分、专业知识广度深度5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录取办法及原则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之和,录取时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成绩相等,则按“英语运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英语运用”成绩相等,则按“数学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开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联系人:杭老师
咨询电话:027-88386514
邮箱:kjxy-xsxw@zuel.edu.cn
监督电话:027-88386515
申诉邮箱:kjxy@zuel.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