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现制定我院2025-2026学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工作由各专业博导组组织,依据专业和研究生人数成立相应的中期考核面试评审小组,成员由5-7名本专业教师组成,其中组长需由具有博导资格的教授担任。
二、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4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且笔试相关课程成绩均合格者。
三、日程安排
本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工作拟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进行,具体工作日程见下表:
事项 | 时间要求 |
面试申请 | 2026年5月6日前 |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以及面试所需其他材料提交 | 2026年5月12日前 |
各专业组织面试 | 2026年5月15日-5月22日 |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内容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科研训练、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
(二)考核形式
中期考核会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被考核人采用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重点围绕论著发表、研究报告撰写、未来研究设想等开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由评审小组对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点评和提问。
五、成绩评定
考核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评审意见、评定成绩等级,并在纸质《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和成绩等级。
中期考核评审按优秀(A等、A≥85)、合格(B等、60≤B<85)、和不合格(C等、C≤60)三个等级评定成绩。
(一)中期考核成绩为B以上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并提交至导师审核确认;
(二)中期考核成绩为C即为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者应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二次中期考核于下一学年中期考核时进行,不单独另行组织。博士生两次中期考核未通过者将进行分流处理;
(三)中期考核通过者可转入论文开题环节。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博士生必须参加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将放入学籍档案归档,相关内容应认真填写完成。
(二)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需申请延期。在系统中填报延期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次。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处理。
会计学院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