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会计学院时间:2023-12-18浏览:14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制定我院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工作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依据学科、专业和研究生人数成立相应的中期考核面试评审小组,成员由5-7 名本专业教授组成,其中组长需由具有博导资格的教授担任。

二、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2级博士研究生,且笔试相关课程成绩均合格者。

三、日程安排

本次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工作拟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进行,具体工作日程见下表:

事项

时间要求

面试申请

2024517日前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以及面试所需其他材料提交

202463日前

各专业组织面试

2024610-21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内容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面试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科研训练、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具体内容如下: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实践环节学习情况:主要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等实践环节的执行情况;

3.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主要是对入学后的学习与科研工作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博士生的论著发表、研究报告撰写、未来研究设想,博士论文选题和准备情况,以及研究过程中的其他成果、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是否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等。

(二)考核形式

中期考核会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被考核人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5分钟,由评审小组对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等进行点评和提问。

五、成绩评定及材料提交

(一)成绩评定

考核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评审意见、评定成绩等级,并在纸质《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和成绩等级。

中期考核评审按优秀(AA≥85))、合格(B等、60≤B<85)、和不合格(C等、C≤60)三个等级评定成绩。

1.中期考核成绩为B以上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并提交至导师审核确认;

2.中期考核成绩为C即为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者应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二次中期考核于下一学年中期考核时进行,不单独另行组织。博士生两次中期考核未通过者将进行分流处理;

3.中期考核至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1年以上。

(二)材料提交

请各专业负责人于2024621日前完成本专业所属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面试工作,并于2024628日前将相关考核材料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泉楼南403)。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博士生必须参加中期考核。

2.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需申请延期。在系统中填报延期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次。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处理。


 

 

                              20231214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2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手册.pdf

附件2+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