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2学期申请缓审核结果公示

发布者:会计学院时间:2023-06-28浏览:10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29号)第二十七条,学生仅在因身体原因、心理疾病、考试冲突等原因确不能参加考核时方可申请缓考。本次期末考试缓考申请需分线上、线下两步进行,线上通过新版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申请,线下携带纸质证明材料向学院申请。

  根据学校教务部通知要求,所有缓考名单均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对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6月28-6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南湖校区文泉楼南3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会计学院

20236月28


2022-2023-2学期申请缓考审核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