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本科生:
会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即将开始,本次均采取线下方式开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现将答辩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组织机构
(一)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我院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了会计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及会计学院答辩工作督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监督协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二)学院集中答辩组
学院统一安排该类答辩,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批集中答辩学生为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简称推免生)、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以及被随机抽检的学生。
(三)教研室集中答辩组
教研室统一安排答辩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答辩对象是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成绩评定为良好、及格、不及格的学生。教研室集中答辩分组安排将在论文系统中进行查询。
二、答辩前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依据本科论文系统数据进行,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需要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论文查重检测及指导老师审核通过、论文评分。答辩前的论文系统操作需要在4月21日(星期五)之前完成,学院将在4月22日进行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论文查重检测需满足“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低于15%(不含15%)”的要求。
三、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的安排
(一)教研室集中答辩时间
答辩期间为4月24日—5月5日。教研室集中答辩利用老师无授课任务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答辩地点由教研室答辩工作组的负责人、各小组组长与学生协商确定。建议优先借用学校多媒体教室进行。
(二)学院集中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拟为4月25日—4月28日。答辩分组安排和详细时间见后续通知。
(三)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时间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需参加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为:
1.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生;
2.毕业论文第一批答辩未通过,但可修改的学生。
3.论文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传定稿,导师指导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学生。
学院本届只组织两批答辩,如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或第二批答辩未通过,延期参加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
四、毕业论文答辩的材料准备
(一)答辩前的材料准备
1.答辩前,答辩学生需准备如下材料:毕业论文(定稿)3份。
2.提交方式和时间
(1)参加学院集中答辩的学生,论文封面及内页需隐去指导老师姓名,提交的方式与时间详见学院集中答辩的相关通知。
(2)参加教研室集中答辩组的学生,论文定稿交指导老师,转交答辩小组,提交时间由答辩小组通知。
(二)学院集中答辩、教研室集中答辩的事宜
1.学生答辩结束后,学生需在答辩小组规定时间内登录论文系统,录入答辩问题和答案,再次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定稿,本次论文定稿为归档重要材料,论文定稿中的签名需手写签名。
2.学院集中答辩、教研室集中答辩的答辩小组负责人完成成绩和答辩意见录入。
3.于5月10日之前在系统内完成答辩信息。
四、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小组由3位老师组成,由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组成,并简要介绍答辩流程;按学校要求,每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
2.学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包括研究思路、分析方法、研究结论以及创新点或研究收获。集中答辩的学生必须制作PPT,无PPT汇报,则答辩成绩不得高于80分。
3.答辩小组成员提问,每个老师至少提2个问题,共6个问题;
4.学生回答问题,应简明扼要;
5.答辩小组进行评议;
6.形成答辩决议,并评定论文总评成绩;
7.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
8.答辩后,在系统中录入答辩成绩和答辩意见。
具体流程以答辩小组的安排为准。
五、成绩评定
各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成绩和答辩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的总评成绩。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教研室集中答辩小组分数的评定
教研答辩小组评定优秀毕业论文应从严把握。教研室答辩小组评定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原则上不得超过90分。如有超过90分的情况需要有3名以上本专业的教授联名推荐,且需经过不少于三天公示。
(二)学院集中答辩组分数的评定
参加第一批学院集中答辩对象主要是推免生、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生(即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评分90分以上),以及论文抽检的学生,答辩小组可以根据答辩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的总评成绩。无PPT汇报,答辩成绩不得高于80分。
六、其他事宜
(一)辅修学生
辅修学生的毕业论文安排、要求及答辩相关事宜均和主修学生保持一致,辅修学生的答辩均为学院集中答辩,具体安排由辅修办公室老师通知。
(二)质量控制
本次毕业论文将参加新一轮本科审核评估的抽检论文,请各位老师和学生高度重视,学院将首次对论文进行抽检并参加双盲集中答辩,同时还将对论文进行集中审查。
(三)推迟答辩
第二批答辩的学生,学院另行安排,请各位指导老师和同学关注会计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会计学院纪委将对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全程监督。论文相关事宜请联系:027-88386277(尹老师);辅修论文相关事宜请联系:027-88386781(张老师);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7-88386515(赵老师)。
会计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