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会计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赵侃发布时间:2022-04-12浏览次数:2006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调整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博导组组长,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牵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核选拔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对相关问题和线索进行查处。成立博士招生工作与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条  招生指标

招生专业

非专项指标

少骨专项指标(双少)

会计学

9

1

财务管理

9

1

审计学(含会计审计史)

7

1

第三条 申请-考核招生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别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三个专业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各专业审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组成。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审核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教育背景(20分)、英语水平(20分)、科研创新能力及潜力(50分),其他(10分,含学术诚信和材料规整性等综合表现)。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核评价标准,各专业审核小组须严格按既定标准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分值。考生的成绩分专业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可用于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11.5的标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少骨专项综合考核名单按学院总招生指标约11.5确定),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2.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

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时间拟定于419日下午130开始。专项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考生同时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线上远程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的线上平台为腾讯会议。考核形式为面试。

3)考核内容

博士招生专业组成由博导、副博导或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5人以上面试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面试。面试考核科目为英语、经济学、专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关注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审批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将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条  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

咨询电话:027-88386514;监督电话:027-88386515;申诉邮箱:569395629@qq.com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