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申请考核招生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硕博连读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博导组组长,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牵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核选拔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对相关问题和线索进行查处。
第二条 报考条件
1. 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除必须具备申请考核招生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主修专业必须是经管类相关专业;
(2)代表性学术成果1份。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与学校相同,不另作规定。
第三条 招生指标
招生专业 | 非专项指标 | 少骨专项指标(少数民族) |
会计学 | 9 | 1 |
财务管理 | 10 | 1 |
审计学(含会计审计史) | 6 | 1 |
注:拟招生计划以2021年招生计划为基数,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2022年学校招生计划后,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第四条 “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
1.考生申请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生除按招生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须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申请人的个人陈述,从学习工作经历、能力、特别成就和研究设想等方面展开。
2.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别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三个专业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各专业审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组成。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审核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教育背景(20分)、英语水平(20分)、科研创新能力及潜力(50分),其他(10分,含学术诚信和材料规整性等综合表现)。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核评价标准,各专业审核小组须严格按既定标准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分值。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可用于“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含非专项和专项)3倍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科目包括专业英语(分专业考核)、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其中经济学(微观和宏观经济学占70%、计量经济学占30%)进行笔试考核,专业英语科目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笔试占70%、面试占30%),专业课通过面试考核。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其关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4.审批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将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最终成绩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按照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办法规定进行。
第六条 相关说明
1.材料寄送
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3月7日前将报考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寄送至会计学院,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南403 电话:02788386514 董老师(建议用顺丰快递邮寄)
2.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网上通知.
3.报名考生请加入会计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QQ群:370757036,以便交流沟通。
第七条 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由会计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学校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报公告 http://yzb.zuel.edu.cn/2022/0107/c4639a28987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