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缓考情况公示

发布者:会计学院时间:2021-12-31浏览:1120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29号)第二十七条,学生仅在因身体原因、心理疾病、考试冲突等原因确不能参加考核时方可申请缓考。本次期末考试缓考申请需分线上线下两步进行,线上通过新版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申请,线下携带纸质证明材料向学院申请。

  根据学校教务部相关安排,从本学期开始,所有缓考名单均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对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予以公示(详见下方表格),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1月17日下午16:00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南湖校区文泉楼南3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缓考申请审核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