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会计学院党委党校2021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畅雅莉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次数:2028


各学生党支部:

为了做好学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根据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决定举办2021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预备党员:各党支部上报名单,名册发各党支部书记、辅导员。

新确定的发展对象也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学习,名册发各党支部书记、辅导员

二、集中培训安排

授课内容

会计学院发展对象、预备党员

2021年下半年)分党校培训班

带班老师

上课

地点

班主任:畅雅莉

授课

教师

上课时间

中共与苏共两个百年大党

的执政兴衰

龚先庆

1116日(周二)18:30-20:30

张亚星

文泰321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解读

宋  州

1117日(周三)18:30-20:30

孟  曰

文澜111

党风廉政建设

徐会超

1118日(周四)15:00-17:00

畅雅莉

文波112

贤者引路,育人成林

孙贤林

1119日(周五)18:30-20:30

姚  健

文泰321

考试


1123日(周二)18:30-20:30


文泰201/203

联系人:畅雅莉 027-88386515 18674017896

注:

 1.学员提前15分钟到教室签到;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允许迟到、旷课、早退,不允许玩手机、看与党课无关的书籍。

 2.带班老师提前提醒通知上课老师,提前检查教室多媒体,负责组织学生签到、管理课堂纪律。

 3.班级组长协助带班老师负责本组同学签到、自学讨论等,做好本班到课、自学讨论等情况记录,学习结束后交给辅导员老师。

 4.学习教材:《发展对象与预备党员培训教程》

三、自学安排

自学研修10学时,自学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及二中、三四、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主题实践活动(6学时)、学习交流(4学时)由相关支部组织。

学员必须撰写学习心得一篇交所在党支部。

四、学员考评及材料归档

对学员采取结业考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分党校根据考核成绩,核发合格学员结业证书、优秀学员证书,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预备党员培训鉴定表》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鉴定表》,盖学院党委章后连同证书存入学员个人档案。

特此通知。  


                                         会计学院党委党校

                                          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