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全体学生:
2020-2021学年,我院团委在校团委以及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工作职能,为弘扬“五四”精神,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各类评选办法,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综合评审,推选出了一批优秀的先进个人,现对有关奖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4月14日-1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反映。
公示期满后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
联系人:团委张昭妍老师
联系方式:88387001
会计学院团委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