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时间:2019-11-04浏览:1471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暑假社会实践的通知》相关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队:4支;

2.优秀实践成果:2篇;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2名;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优秀实践队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内含具体要求)、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模板见附件2,内含具体要求)及申报材料相似度检测(维普)。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

2.申报材料: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模板见附件3,内含具体要求)及申报材料相似度检测(维普);

3.名额说明:各校级队伍可推荐1名队员参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直接向校级申报,无需通过院级),院级社会实践各立项队伍最多3人申报先进个人,并填写附件4,随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同上交。

三、注意事项

(一)奖项评选事宜

1. 各实践队伍自行对自己的申报材料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统一使用维普检测系统。凡先进实践成果、先进实践队、先进个人的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评优资格;

2. 上述3个奖项均需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且均需包括申报材料及查重材料,院团委将对申报上述奖项材料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院分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3.若先进个人与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队一同申报,则先进个人的实践心得体会需单独查重,实践成果报告不需再次查重;

若只申请先进个人奖项,则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及后附成果材料均需查重。

4.评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院团委在报送评比推优候选名单时,会对候选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

5.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6.鼓励上学期期末未成功校、院级立项的团队,积极参加此次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优秀社会实践队的评选。且上学期期末未参加校、院级立项评选的团队,完全不影响此次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优秀社会实践队的评选。

(二)奖项申报要求

1.邮件主题:组长姓名+申报奖项名称(优秀社会实践队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本组申请先进个人的情况(有则注明申请人姓名,没有则注明否)。

2.申报“优秀实践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队”,申请材料和查重材料命名为“组长姓名+项目名称”。

3.申报“先进个人”命名为“XXX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三)材料收取

上述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8日12:00前发至会计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件znkyzzb@163.com;上述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8日12:00在文泰孔子像前上交。

联系人:栾茜婷13759117419

        丁妍琼18064048101


附件1:优秀实践队申报模板.doc

附件2: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模板.doc

附件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模板.doc

附件4:会计学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知情书.pdf


会计学院团委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