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全体学生:
为充分发挥大学生心理委员在同辈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级心理文化的发展,培养心理委员的责任与服务意识,在心理委员队伍中树立先进典型,根据《关于开展我校首届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各类评选办法,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综合评审,现将我院心理委员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十佳心理委员: 胡心如。
优秀心理委员: 范亚琳、黄以婷、王诗仪。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反映。
公示电话:88387001
办公地点:文泉南405
公示日期:2019年5月20日—5月22日
会计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