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8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赵侃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3064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8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8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

1. 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 已修课程有不及格且成绩绩点低于3.0的;

3.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或专业类)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 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或专业类)的;

三、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和院内申请转专业(非转出院外)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已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

(二)在原专业(或专业类)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以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单为准;

(三)申请转入我院会计学专业类、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ACCA)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应达到数学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高考英语成绩应达到英语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

四、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资料:

(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整修读专业申请表》(从学校网上自行下载);

(二)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原始成绩通知单和复印件一份;

(三)第一学期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四)填写《会计学院转专业个人陈述》(从会计学院网上自行下载);

(五)其他能证明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例如:各种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办公室(文泉楼307室韩老师)。

五、我院根据各专业(或专业类)学生培养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英语。

六、经资格审核,符合基础条件的同学按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从高往低排序,各专业(或专业类)计划调入数的1.5倍比例进入笔试(GPA3.7的学生不受1.5倍比例限制进入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各专业(或专业类)计划调入数的1.2倍比例进入面试。

七、学生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构成,按照排序择优遴选转入我院的学生。

八、凡转入我院各专业(或专业类)的学生需慎重决策,已经同意转入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为学习能力问题申请转出。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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