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赵侃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597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各社会实践队伍实践成效,推选优秀的实践学术报告成果,同时,为迎接我校70周年校庆,会计学院团委决定对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审,并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及要求

本次社会实践结项总共设置3个奖项,分别是:

1.先进个人,共23个名额。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须按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包括“实践心得体会”和“实践成果报告”两部分,其中每部分都不少于1500字),并完成申报材料相似度检测,模板见附件一《2018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模板》。

2.优秀实践成果,共9个名额。申报优秀实践成果奖项的个人及团队需撰写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并完成申报材料相似度检测,模板见附件二《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模板》。

3.优秀社会实践队,共9个名额。申报优秀社会实践队的团队需撰写申报材料并完成申报材料相似度检测,模板见附件二《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模板》。

二、注意事项

(一)奖项评选事宜

1.上述3个奖项均需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且均需包括申报材料及查重材料,院团委将对申报上述奖项材料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院分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2.若先进个人与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队一同申报,则先进个人的实践心得体会需单独查重,实践成果报告不需再次查重;若只申请先进个人奖项,则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及后附成果材料均需查重。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每队可推荐3人。

4.查重要求:各团队递送材料至院团委前,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维普),凡集体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总结材料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5.鼓励上学期期末未成功校级立项的团队,积极参加此次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优秀社会实践队的评选。且上学期期末未参加校级立项评选的团队,完全不影响此次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优秀社会实践队的评选。

6.评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院团委在报送评比推优候选名单时,会对候选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

7.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二)奖项申报要求

1.邮件主题:组长姓名+申报奖项名称(优秀社会实践队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本组申请先进个人的情况(有则注明申请人姓名,没有则注明否)。

2.申报“优秀实践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队”,申请材料和查重材料命名为“组长姓名+项目名称”。

3.申报“先进个人”命名为“XXX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三)材料收取

上述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14日12:00前发至会计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znkyzzb@163.com;上述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14日12:00在文泰孔子像前上交。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2018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模板.doc

2018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优秀实践队申请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