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学院将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设置
2017年度,我院“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资助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计划项目类型 | 拟资助 项目数 | 申请年级 |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 经费小计 (万元) | 申报时间 | |
1 | 课题 研究生 | 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 20 | 2016 | 0.3 | 6.0 | 6月15日申报材料提交到各班级 |
2 |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 | 8 | 2016 | 0.5 | 4.0 | ||
3 |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博士) | 6 | 2015 | 1 | 6.0 | ||
4 |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硕士) | 12 | 2015 | 0.8 | 9.6 |
二、项目的确定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院2016级、2015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1.6月15日前申报人向班级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6月19日由各班级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研工办。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6月28日前在学院网页对本单位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汇总报研究生院。
4.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需提交材料
1.硕博科研创新课题电子版材料:
(1)《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命名:“学号—专业—姓名”
(2)《会计学院2017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1)《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2.博硕优秀论文培育项目电子版材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命名:“学号—专业—姓名”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立项信息汇总表》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命名:“学号—专业—姓名”
(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立项信息简表》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前请进入会计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专栏认真阅读学院关于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相关文件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
2016 年及以后新的学生项目,立项时拨付30%的补助,剩余70%的补助在主管领导审签并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
学生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学院报财务部发放补助的汇总表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号、所在学院、项目名称、补助金额、学院经费支出项目码(以学院为小计)、主管领导签字。汇总表一式三份,即两份纸质表格(一份送交银行、一份财务部作为支付凭证),一份电子数据拷盘(送交银行),经办人先将汇总表格送交财务部信息管理科审核,审核签字完毕后到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取号等待做账,做账完毕持财务部盖章纸质汇总表交银行,并同时将电子数据拷给银行即可。
3. 2017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8年5月启动。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