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时间:2016-06-24浏览:563

各党支部、全院党员、学生党建工作团: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重要的一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服务发展、创先争优的热情,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投身于学院各项事业中,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一流学科任务,以庆祝建党95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出凝聚力、战斗力强,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的党支部,评选出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从而进一步激发各级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卓有成效的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表彰数量
1.先进党支部:按支部总数的25%进行申报,拟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其中,教工党支部1个,本科生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支部3个。
2.优秀共产党员:
1)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按各支部党员人数的15%进行推荐(党员数量*15%),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取近似数为各支部最终的推荐数量,应推荐人数不足1人的推荐1人。
2)院党委学生党建工作团可推荐1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
1)每个教工支部均可推荐1名。
2)学办、研办、党政办可各推荐1名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
4.院党委可综合考察各党支部、党员的实际表现,直接评选部分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三、表彰对象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支部班子好。支部委员坚决贯彻执行院党委和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观念强,积极带领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以师生为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在工作、学习中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
4.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工作计划性强,重点突出,认真实施,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
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有较高影响力,得到师生党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驶党员权利;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反映好。
3.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在学习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优良教风、学风,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5.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团结、带动周围群众为学校改革发展而奋斗。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具备优秀党员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校党委和院党委的决议决定,有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
2.服务群众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查摆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新对策,不断为群众服务,有责任感,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并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稳定能力强。有坚强的党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计名利,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4.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自觉学习贯彻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有责任,讲奉献。
5.党务工作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出色。
 
四、推荐要求、办法和程序
(一)先进党支部由支部自主申报,优秀共产党员由党支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要求由学办、研办、党政办等部门及教工党支部推荐产生。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要将推荐活动与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
(二)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申报和推荐,要填报申请表,申请表中事迹材料的填写要客观翔实,有具体内容,既要有工作方面的总结,又要有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介绍,字数为300-500字。各支部需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将本支部所推荐共产党员汇总。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均于62810:00前报送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张亚星027-8838651517201642@qq.comOA邮件发送至:会计学院培训中心)。       
         (三)对于最终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院党委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特此通知
                                                                            会计学院党委
                                                                              2016624
 
附件:1.先进党支部申请审批表/uploadfile/201606/24/142333861.docx
2.优秀共产党员申请审批表/uploadfile/201606/24/1423144593.docx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审批表/uploadfile/201606/24/1423255281.docx
                      4.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uploadfile/201606/24/143099221.docx